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數位相機時代應用視角來取代傳統用焦長標示鏡頭的老方法

其實在數位相機的時代,用焦段來標示鏡頭的方法,本來就是一種很不適當的作法。
過去的135底片,因為是大家共通的標準,拿他來當作基準,用人眼的視角約46度來計算,其焦長大約是50mm,公式如下:
tan(θ/2)=(CCD或底片對角線長度/2)/f
θ為視角,f為焦長

焦長是什麼呢?就是當鏡頭把無限遠的景物清楚對焦在底片/CCD上時,鏡頭與底片/CCD的距離,
這個距離說真的,對一般消費者而言一點意義也沒有,
真正拍照有意義的是視角,
也就是實際能照片景物的範圍,那才是消費者最關注的重點。
但是135底片實在是用的太久了,恐怕有近百年的歷史,
以前因為底片大小固定,所以用焦長來標示鏡頭就成了一般消費者的習慣,
習慣是很難改的,
逼的相機廠和鏡頭廠,到了數位相機時代,也得用焦長來表示鏡頭,
可是底片當年是固定的,可今天的CCD大小規格一大堆,
用焦長來表示,根本就是存心把消費者給弄混的。

我覺得日本相機協會的標示法很容易誤導大家,
因為標示的等同135相機的焦長,事實上他計算的是等同的視角,而不是等同的135底片(36:24與4:3根本不同),
也就是說其計算的是CCD的對角線長度,以此為基準,計算相同視角所算出來的焦長,
這個焦長根本不存在,因為那是給135底片才有的,數位相機的鏡頭根本用不上,所以沒啥意義。

我覺得這是日本人一貫的做事方法,就是用很複雜的方式去表答一個很簡單的概念,
完全不是從消費者角度出發,
消費者在意的是視角,
如果你想買相當於135相機的28mm鏡頭,其視角是75度,
只要數位相機鏡頭能有等同75度的視角,就是你要買的對象。
我認為這是比較簡便的方法,
可惜這方法不被相機大廠所認同,
太簡單的方法是不適合商業行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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