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 星期一

居然有台大教授表示我國要追訴在釣漁台肇事的日艦船長是「沒常識」,這等教授不誤人子弟也難。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姜皇池聯合報投書針對最近的釣漁台事件發表意見,題目是「追訴日艦長? 屈從民氣沒常識」(http://udn.com/NEWS/OPINION/X1/4385878.shtml),大意是,「……公務船舶所受之完全豁免權甚至比一般外交人員之豁免權還完備,即使釣魚台毫無爭議是我國領土,……我國亦僅能藉由外交途徑,要求船旗國(日本)負國際責任,並無權利「直接」起訴在日本公務船舶上之日本船長……更無任何國際法可作為起訴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之法律基礎。……法務部聲明第二點,恐誤導人民與決策者,非但無助於爭端之解決,無益於受害漁民,更貽笑國際。法務部竟做出如此大悖國際法常識之結論,似乎在在證實國際法教育之不足,而處此環環相扣之國際環境中,司法從業人員之國際法知識,似乎有再增進空間。」。
台大的教授真的比較有學問嗎?從上述的投書內容看來,我看未並盡然,甚比一個普通大學生所學都還不如哩!
姜老師的言論太過離譜,我不是教授,但也修過國際法的課,簡單來說可用下列兩點輕易的反駁:
一、真的去讀海洋法公學第95、96條,你就會發現,人家說的軍艦或是公務船舶的「完全豁免權」,那是指在公海上航行才有的權利。
在一個國家的領海裡,就沒有「完全豁免」這回事的,在人家的領海內,公務船舶的豁免是「外交豁免」或是「主權豁免」,也就是要兩國有邦交或是同為海洋公約得締約國才會有的豁免權利,另外也有一個可能,那就是這船是因為急難停靠,那他才會享有豁免的權利。我國和日本不知斷交多久了,真不知日本的公務船舶在我國領海內,啥時有「外交豁免」還是「主權豁免」了,我國被逐出聯合國也好象了,當然也不是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我們以前不追究日艦的暴行,充其量只是力有達逮或是基於禮貌、善意的行為,日艦根本是沒有「豁免」這個權利的。
二、而且依海洋法公約第97條規定,遇有船舶在公海上碰撞或任何其他航行事故涉及船長或任何他為船舶服務的人員的刑事或紀律責任時,即使作為一種調查措施,船旗國當局以外的任何當局也不應命令逮捕或扣留船舶。即使是非政府的船舶就有此種不應命令逮捕或扣留船舶的規定,所有日本逮捕扣留我國船長,或是從前查扣我國漁船的做法,是肯定違反國際法的。所以現在日本海上保安廳會有對受害的家屬表示「遺憾」,就是因為日本這次真的做的太過份,法理上根本就站不住腳,給自己的下台階。而且日艦是不能登我方的船舶檢查的,除非我們的船舶在從事「海盜行為」或是「奴隸販賣」,就算給登船檢查,「如果嫌疑經證明為無根據,而且被登臨的船舶並未從事嫌疑的任何行為,對該船舶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應予賠償」,日本不但檢查,居然還把船給弄沉了,照國際法,日本是賠定了。我們居然還有人說我們不能向其主張管轄權,那真是譁天下之大譏。
教授不該是會叫的野獸,也該讀點書才來大放厥詞吧!

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

從李斯的「諫逐客書」看民今的綠卡事件

讀書時代有一篇必唸、必考的「諫逐客書」,是秦代李斯所寫,
傳頌千年。那時的我只知這文章辭藻華麗,讀來痛快,
但所能體會的,也就只有這樣了。
直到最近新內閣的綠卡事件,都快變成綠卡醜聞了,
這篇文章才又浮現腦海中,總算有了新的體會。
曾幾何時,綠卡成了政治上顯學,
在立法委員一再的爆料閣員誰誰誰有綠卡後,
綠卡風爆偃然成形,燒得剛上台的新內閣左支右拙,好不狼狽。
拿綠卡真的有罪嗎?從法律上來看還真的沒罪,
就算拿了外國籍也是沒罪的,
只是想當公務員,其國籍一定要本國人才行,
即使雙重國籍也是不行的。
所以,政治人物拿綠卡當武器在法律上是說不通的。
可是可以拿綠卡的人,在我國似乎都是中、上階層的人士,
因為有錢才能出國,有錢才能拿綠卡,幾乎是一般民眾的基本認識,
所以在政治上,如果你的選票來源是中、下層民眾,
那攻擊對手的綠卡,往往就能達到增加自己支持度,
降低對手滿意度的目的。
似乎沒有人在意倒底這手段會有什麼影響,對於國家的優缺點又是什麼?
一切的一切,就只灌上一個忠誠度的大帽子,
那就是有綠卡就等對是不忠誠了,
至少在政治上,這個說法還挺有市場的。
忠誠很重要,但歷史上的,以忠誠為名創造出來罪惡還不少呢!
白色恐怖、二二八,不就也是灌上個一共產黨的罪名,
就可以當街槍斃人嗎?
想以忠誠為名來保護國家,也許有他的必要性和正當性,
但歷史告訴我們,到最後真正保得的,終究只是一個徒有國名的空殼子,
國家的精神就在以忠誠為名的政法鬥爭中, 一點一滴的快速流失,
等人們有朝一日自己驚覺失去了什麼時,一切都已太遲而不可挽回。
難道歷史的悲劇也要在我們這一代再次上演嗎?
多少的錯誤在歷史上發生過,該怎麼決斷也早有歷史的案例可以參考,
但政治人物難道就註定既不讀書、也沒有是非觀念。果然史有明鑑,
所謂的忠誠之說,唯一的目的只在於政爭,在於排除異己,李斯說的好:
「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說到頭來,真正有罪的是那些要求逐客的政治人物,但也令人不禁嘆息,
當年秦國逐的「客」可是外國人呀!
如今我們要逐的,是本國人,只因他拿了綠卡,
我們比當年的秦國的境界,真不知又差了多了,
這也難怪我們終究只是個亞洲小島國,而不是東方的瑞士了。